清末台湾建省前的政区略述
我国对台湾地区的早期行政管辖,始见于南宋时期。台湾岛正式划分行政区域,则开始于明郑时代。南明永历十五年(1661年),郑成功称台湾为“东都”,在赤崁城(在今台南)设立承天府,所辖2县以新港溪为界:以北至鸡笼设为天兴县,县治佳里兴;以南至琅峤(今恒春)为万年县,县治在今台南县二赞村;另设南路、北路、澎湖岛3安抚司。永历十八年(1664年),郑经继位后改东都为“东宁”,以承天府所辖2县升置天兴、万年2州,另设南路、北路、西路、澎湖4安抚司。
康熙二十二年(1683),清朝拥有了对全台湾的统治权。翌年,在台湾设置一府三县,即台湾府和台湾、凤山、诸罗三县,府治台湾县东安坊(今台南)。雍正元年(1723年),北部的诸罗县析置彰化县和淡水厅;雍正五年(1727年)增设澎湖厅。乾隆五十二年(1787年),诸罗县改称嘉义县。嘉庆十七年(1812年),由淡水厅析置噶玛兰厅。光绪元年(1875年),台湾府境分为2府8县4厅:北部增设台北府,辖宜兰、淡水、新竹3县和基隆厅,府治淡水县艋舺(今台北市区);中南部仍为台湾府,辖彰化、嘉义、凤山、恒春、台湾5县和澎湖、埔里社、卑南3厅,府治台湾县。可以说,建省以前,台湾的政治重心一直在南部。
清朝光绪时期的台湾地图
台湾建省与初定彰化为省会
晚清时期,台湾处在美国、日本、法国等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前沿阵地。同治十三年(1875),作为钦差大臣赴台处理对日交涉的沈葆桢即言:“年来洋务日密,偏重东南,而台湾海外孤悬,七省以为门户,关系非轻。”台湾此时吏治不清,经费不足,因此清廷开始反复探索治理台湾的体制应如何架构,先后有沈葆桢所倡福建巡抚移驻台湾、王凯泰奏巡抚轮驻闽台、袁保桓请专设台抚、丁日昌复请督抚轮驻等议,体制难定,台湾的建设也一度陷于停滞。中法战后,台湾地位更加凸显,经醇亲王奕譞等再次奏请,清廷以台湾为南洋门户,设置福建台湾巡抚专驻台湾,添设藩司,正式于台湾设置行省。
既然要建省,省会的选择是一重大议题。光绪七年(1881),毓英任福建巡抚巡台筹办台湾防务时,认为必须使台湾南北声气相通,而现有台湾府城偏于一隅,不易顾及北路,应将府道移设彰化,建城于东大墩,居中控制,建设大溪桥。这一计划中的政治中心预定作为将来的省会。但毓英因中法战起,奉调主持云南军事,彰化建设之议未能实施。台湾建省后,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预定设省治在彰化县桥仔头(雅作桥孜图,今台中市中心),他规划修建一条横贯南北的铁路,再修一条跨越东西的公路,这样省会位于台中可以居中而掌握四方。
于彰化建设省会的消息也引起了本地士绅的踊跃情绪,甚至出现了向刘铭传建议省治应设于鹿港的提案。据署彰化知县李嘉棠禀称,本县绅士前广东新兴县知县蔡德芳等二十二人佥称:“窃台湾建省,近复蒙钦宪下驻,带率员绅就彰属内周历相度,择建省垣。远近闻风,争相顶祝。”显然清廷大员反复于彰化考察省会选址的行为已风闻远近,这些乡绅言称,担心台岛山川形势,非巡抚耳目所能遽周,故陈所见:
《巡视台阳图》
“台湾一岛孤悬,南北绵亘千余里;东尽横山,西临瀚海。重以土浮民靡,动辄生变;无事则耕渔亦足相安,有事则请兵筹饷,在在仰需内地。伏思开台之初,建设郡、厅、县多从海口,意殆为是。独嘉义一县城离海稍远,每遇揭竿,四面受困;历征前事,可为寒心!至如彰化城,西离鹿港,不过十余里。其奈东延内山、平洋辽阔,伏莽滋扰;兼之溪多林杂,防御难施。即如同治元年戴逆自内一发,城池立陷;城之西面只一桥被断、一竹围被踞,虽内地大兵数千接屯鹿港,经年莫能前进。洎乎南北大兵夹击,收复后犹争。爰乾隆年间贵西道赵翼议移彰城于鹿港之说,恳恩入告,事虽未行;要其大意,总以设城距海越近越是也。今当盛朝,威灵震迭,欣荷钦宪抚临此邦,营建省会;从此添兵足饷,重权镇摄,全台托庇,万万不至虑此。”
他们认为现在的彰化离山区太紧,易被前后夹击,不如迁址于临海的鹿港。刘铭传的回复则透露出清朝官方选择省会的考虑因素:“台湾建立省城控制全台,必得形势可观,方能建城。如台湾府为兴创之始基;台北府物产最富,沪尾、基隆两口为全台之要隘,若该二府绅士于此两处请建省城,尚非谬论。鹿港濒海,地势低下,水口沙浅,不能泊船。”他认为这些士绅“忽请建立省城,非为控制全台起见,特为本地贸易起色耳”,“统论全台局势,岂有弃中、南、北、前、后三千里地方,独重鹿港一镇之理!如以鹿港傍海易守,不致四面受敌;何以福建省城不立于长门、江苏省城不立于吴淞?查该绅士等始议建省必就彰化县城,继又禀在大墩地方,现又禀请于鹿港建省;侈然自大,随意指陈,直视台湾地方只有鹿港一镇最重、台湾绅士亦只有鹿港最大,殊属荒谬!”如果官方所选之地“或有凶砂恶水,来龙不真;或山水阴阳不交,不成格局”,均可任由地方绅士知堪舆者一一指驳,体统何在。清廷规划台湾省会已抛却阴阳迷信之说,而全在地理形势。刘铭传又称:“查大墩地方襟山带海,控制南北,实天造省会之基;本经岑宫保勘定建城,复经本爵部院上年亲往察看,堪建省城。”可见刘铭传也是赞诚毓英所见,建省城治所于彰化县内。
台北的发展与定为省会
光绪十五年(1889),刘铭传命台湾知县黄承乙、中路统领林朝栋筑省城。但因原归商办的台湾铁路出现变故,刘铭传只得挪用修建省会的经费修建铁路,致使省城工程延缓。因省城各项设施尚未建成,刘铭传一直将巡抚衙门设在台北。从前述刘铭传对台北的评价“台北府物产最富,沪尾、基隆两口为全台之要隘”,可见如果将省会设于台北亦非不可接受,因为台北此时已是全台“物产最富”之处。《天津条约》之后,沪尾、基隆为北部最重要的两个港口,位置重要。
清朝收复台湾后,统治重心一直在南部,但北台湾、特别是台北地区也在不断发展中。康熙、乾隆年间,福建漳州、泉州有组织的垦民纷至沓来。他们的辛勤垦殖,使台北盆地从原来的荒滩野岭变成鱼米之乡。嘉庆初年统计,台北盆地农户已达21万人。稻米、茶叶、蔗糖、樟脑和硫磺的采制也崛起成为台北的重要产业。台北汉人修建的最早集市是新庄和艋舺街,嘉庆年间,由于新庄河港逐渐淤塞,台北的贸易中心逐渐向下游转移到淡水河东岸的艋舺街(今万华街),它和台南府城、台中鹿港并称台湾三大都市,有“一府二鹿三艋舺”之说。
随着中法战争与台湾建设,台北城防与城市建设并行,成为军政重镇。刘铭传于台湾实施新政期间的铁路、公路、航运、电线、电报皆围绕台北兴建,大稻埕、西门一带也兴起于此时。台北成为全台水陆交通和通讯枢纽。自此确立了台北政治经济中心地位。
刘铭传
因此,接任刘铭传任台湾巡抚的邵友濂认为:“(彰化地区)本系一小村落,自设县后,民居仍不见增;良由环境皆山,瘴疠甚重,仕宦商贾托足维艰,气象荒僻,概可想见。况由南、北两郡前往该处,均非四、五日不可。其中溪水重叠,夏秋辄发;设舟造桥,颇穷于力;文报常阻,转运尤艰。台中海道淤浅,风汛靡常,难于驶进轮船。不独南北有事接济迟滞;即平日一切造办运料,亦增劳费。揆诸形势,殊不相宜;且省会地方,神庙、衙署、局所在所必需;用款浩烦,无从筹措,是以分治多年迄未移驻该处;自今以往,亦恐举办无期。”台北府作为全台上游,巡抚、藩司久驻于此。衙署庙局,已经粗成;舟车两便,商民辐辏。且铁路已修至新竹,经费稍裕后,即可分储粮械,为省城后路。故应将台北府设为省会首府。台北形势汇聚,加上彼时清廷已内外交困,无力再于台中另筑新城,故依邵氏奏请,此后,台北就成为了台湾省会。
参考文献
1、商伟凡:《与大陆一脉相承的台湾政区沿革》
2、侯军义:《台湾省会定于台北始末》
3、马骐:《刘铭传与台北建城》
孔迎川(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)